张洁洁 2014年进入英瑞德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销售顾问。
精通各类检测认证标准,服务过上千家企业。 联系方式:13530187509(微信同号) 座机:86-755-36626058 传真:0755-22639141
邮箱:kefu@yingruide.com.cn
地址:中国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侨鸿盛文化创意园A栋写字楼218
扫一扫加顾问微信
时间:2014-03-27 08:51 点击量: 0
办理产品RoHS认证报告,认准权威的RoHS认证机构-英瑞德RoHS认证办理中心。服务热线:135-3018-7509
(欧洲)婴儿车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1.范围
此标准叙述小孩手推车安全性要求和测试方法及它们的附属件设计为承载一个或多个的小孩.
此标准不适用玩具手推车和设计给伤患的小孩使用.
任何相关欧洲标准都适用于该产品的其他功能.
2.参考标准
此标准参考是结合其它条款之参考或没有参考的日期.这些参考标准被引用在内
文的适当位置和列举在其后.参考的日期,任何适用此标准的规范只有结合此标准之修正才可做修订.如果是没有参考的日期,参考到最后发布的版本.
EN 71-1:1998玩具的安全:第1部份:机械物理性.
EN 71-2:1993玩具的安全:第2部份:耐燃性.
EN 71-3:1994玩具的安全:第3部份:重金属含量.
EN ISO/IEC 17025:2000测试实验室操作的一般标准(ISO/IEC 17025:1999).
3.专有名词和定义:
3.1轮式婴儿运输工具
设计为手动操纵或推动的车台,可承载一个或多个小孩.
3.2提篮
底部为平面以承载一个或多个处于平躺位置的小孩,四周有连续的围栏.
3.3座椅
设计为可调或不可调到倾躺位置的结构,可承载一个或多个小孩.
3.4车架
用手把来操纵或推动的轮式架构,设计可承载提篮和座椅.
3.5婴儿车
一个车架配合一个或多个提篮的车台.
3.6折叠式婴儿车
一个车架配合一个或多个座椅的车台.
3.7可转换的车台有两种用途:提篮和座椅可相互转换.
3.8组合式手推车
车架可与提篮、座椅、汽车座椅或其它类似结构组合成多种不同用途的车台.
3.9可接触区域(A2)
描述了安全要求的乘坐者周围的区域(如图1),汽车座椅上的接触区域是指支撑小孩的上面的内表面.
关键词
1.座椅
2.提篮
图1:可接触区域
3.10停车装置
保持车台处于静止位置的装置.
3.11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
防止意外折叠的装置.
3.12束缚系统
把小孩束缚在车台上的装置.
3.13腰带
环绕小孩腰部的带子.
3.14胯部束缚系统(A1)
介于小孩两腿之间防止小孩滑出的装置.
3.15安全带(A1)
附加的束缚装置,包括用来附着在安全带固定点上的腰带和胯带.
3.16五点式安全带
由胯带、腰带和肩带组成的或绕过肩膀和介于小孩的两腿间的带子组成的装置.
3.17置物篮
可携带额外荷重的装置.
注1这不包括织物部件上的小袋.
注2此标准中的“置物篮”也包括购物盘及袋子.
3.18安全带固定点(A1)
适合儿童安全带的附着点.
3.19刹车装置(A2)
减慢车台速度的装置.
3.20平台(A2)
车台上为支撑一个附加小孩处于站立位置的不可缺少的部份.
4.一般要求和测试条件:
4.1样品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测试须在一个车架上进行.
可有多种提篮或座椅放置方式的车台,须符合任何可能的放置的所有适当要求.如果车台可装配一个附加的座椅或制造商建议的座椅,也须符合此要求.
(A2)除非另有说明,组合折叠式婴儿车须符合此安规中的全部要求.带有汽车座椅的要在另一个样品上进行测试.
汽车座椅须符合ECE 44的规定. 6.1.2中对0类及0+类汽车座椅的要求也要把3.9所定议的接触区域考虑在内.
在此安规中,汽车座椅被当作为一个座椅. (A2)
4.2测试顺序:
停车装置,测试(除10.2.7磨损)
手把及手把固定点
稳定性
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测试
提篮及座椅的附件的强度及耐久性
束缚系统及扣具
路况测试
磨损条件作用
停车装置,要求
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要求
动态强度
稳定性,要求
轮子强度
带旋转座椅的手推车
手把
结构(重复)
材料(使用独立的样品)
带手把的提篮的竖向稳定性
警语的耐久性
必须根据测试序号(N)完成测试,当二个以上测试有相同的序号则可按任何顺序完成测试.当测试序号(N)有一个0的值,则表明它不需要考虑顺序,可在任何时候进行测试.
4.3最危险情况的原则:
各测试要在车台处于最危险情况下进行:
—提篮或座椅固定在车架的数量及选择;
—制造商允许的任何附加座椅的附加部分;
—测试荷重A和B在每个承载小孩的位置上的使用(至少一个位置使用—个荷重);
—说明书或制造商所允许的乘载额外荷重的置物篮或任何类似设备应放置最大荷重,但不可少于2kg.
—任何使用在车台上的附属件;
—座椅、手把及任何根据制造说明书或其它制造商批准的可调节的外形或附件的调节.
注:最大负重并非总会产生最危险状况.
4.4公差和测试条件: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力的量测须精确到±5%,所有重量须精确到±1%,所有角度须精确到1〓及所有呎寸须精确到±0.5mm.此公差只适用于此测试中的设备.
测试前,车台须放置在温度为(23±5)℃的环境下至少2小时.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测试须在温度为(23±10)℃的环境下进行.
(A2)配有打气胎的车台,其轮胎气压须根据制造商的使用说明进行调节. (A2)
4.5测试设备
4.5.1测试力量的应用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测试力量可由任何使用正常的装置提供.
4.5.2测试荷重
4.5.2.1一般性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测试荷重须如4.5.2.2,4.5.2.3及4.5.2.4所述.
测试时,由于荷重磨损而损坏织物.该损坏于本测试中可忽略.使用重量可忽略的适当工具将损坏减到最小.如座椅损坏不是由磨损产生的则视为结构不合格.
4.5. 2 .2测试荷重A
测试荷重A是一个直径为(160 ± 5) mm,高(300 ± 5) mm的硬质圆柱体,重9+0.01/-0kg,重心在其中心.所有边的半径应为(5± 1) mm.圆柱体上应有两个固定端点,它们应位于距底部(150 ± 2,5) mm处,且在圆柱周长上相互应成180°(见图2)
尺寸以毫米制
关键词
1.半径:(5±1)mm
2. 2个固定点图2:荷重A
4.5.2.3测试荷重(B)
测试荷重B是一个直径为(200 ± 5) mm,高(300 ± 5) mm的硬质圆柱体,重15+0.01/-0kg,重心在其中心.所有边的半径应为(5± 1) mm.圆柱体上应有两个固定端点,它们应位于距底部(150 ± 2,5) mm处,且在圆柱周长上相互应成180°(见图3)
尺寸以毫米制
关键词
1半径:(5±1)mm
2 2个固定点图3:荷重B
4.5.2.4测试荷重C
测试荷重C是一块长(600±5)mm,宽(180±5)mm,最小厚度为5mm的硬板,其重量为(9+0.010/-0)kg,中心线位置有一条枢纽线.所有角的半径都应为(15±1)mm(见图4).
尺寸以毫米制
关键词:
1枢纽线图4:荷重C
(A1)4.5.2.5测试荷重D
测试荷重D由表面抛光的硬质材料构成且总重量为9 ±0.1kg(见图A).
公差:呎寸:±2 mm,角度±2 °,角半径如图示为10 ± 1 mm.
图A—测试荷重D(A1)
(A2)4.5.2.6测试荷重E
测试荷重F一个直径为230mm的袋子装着沙子共重15kg(如果制造商所推荐的最大重量大于15kg则使用此指定的最大重量.)
注:可使用1,45 g/cm3的沙子.
4.5.2.7测试荷重F
测试荷重F是一个直径为(180 ± 5) mm,高(300 ± 5) mm的硬质圆柱体,它重13+0.01/-0kg,重心在其中心.所有边的半径应为(5± 1 ) mm.圆柱体上应有两个固定端点,它们应位于距底部(150 ± 2,5) mm处,且上圆柱周长上相互应成180°(见图C)
关键词
1半径(5 ± 1) mm
2固定端点
图C—荷重F
4.5.2.7测试荷重G
荷重G由两个均等的部份组成,图D中有对其呎寸及公差进行描述.荷重的重量为10kg,其重心在离底部675mm处.重量的公差取决于量测的公差.
这两个部件应用一个硬质条状物把底部和顶部连接起来
尺寸以毫米制及其公差为(-0.0 / +1.0)
该物体应用特定的7,85 g/cm?铁材料做成. (A2)
(A3)4.5.3测试球体
直径为120mm,重量5KG的表面光滑的坚硬球体. (A3)
5材料
5.1化学特性
在可接触范围内,所有材料的表面,例如零件有亮光漆和涂漆的涂层,染色的材料和纺织品上的染色,可溶性或可溶性混合物之重金属含量不可超过以下值:
锑(antimony): 60 mg/kg
砷(arsenic): 25 mg/kg
钡(Barium): 1000 mg/kg
镉(Cadmium): 75 mg/kg
铬(Chromium): 60 mg/kg
铅(Lead): 90 mg/kg
汞(Mercury): 60 mg/kg
硒(Selenium): 500 mg/kg
这些测试须根据EN 71-3:1994的4.2节及表2进行.
5.2耐燃性
织物根据EN 71-2:1993进行测试时,不能产生表面闪火.
必须在根据制造商说明水冼此材料之前进行该测试.
5.3缩率
任何可从结构上拆卸的织物,必须依据制造商说明水洗和晾干2次.
可从结构上拆卸的织物,经过测试后,必须能够再装在结构上,且不得有任何破损或者影响其应有的功能.
6.0结构
6.1一般要求
6.1.1剪力和压力点
在可接触的区域内不得有可闭合到小于12 mm的剪力和压力点,除非车台展开使用时或被折叠或看护者在进行调节时(如:脚踏板,背靠,换向手把的调节,等…).
可接触的边和末端必须依照6.1.3节制作成圆孤,除非此间隙总小于5 mm.
6.1.2间隙测试
6.1.2.1要求
在可接触的区域内不得有会夹持住小孩手指或皮肤的末端开口的管子,突出物,孔,松的垫圈,速度装置,螺帽或裂缝.
a)为了避免手指被圈套住的危险,不能有按照6.1.2.3量测时其宽度大于5 mm及小于12 mm的可接触到的间隙,开口或孔,除非其深度小于10mm.束缚系统上的带扣应在闭合状态下(如在使用中)进行测试.
b)为了避免脚被圈套住的危险,不能有按照6.1.2.3量测时其宽度大于25 mm及小于45mm的可接触到的间隙,开口或孔,除非其深度小于10mm.(A2 )此要求也适用于平台及平台和底座之间的区域. (A2)
6.1.2.2测试探棒
测试探棒由塑胶或其他硬滑材料制成,直径为(5+0/-0.1)mm,(12+0.1/-0)mm,其中一端为一个半球体,该球体可固定在力量量测装置上.另一测试探棒由塑胶或其他硬滑材料制成,直径为(25-0.1)mm,(45+0.1)mm,其中一端为圆锥形(45°角).
6.1.2.3测试方法
使用(见6.1.2.2)5mm,12mm,25mm,或45mm的合适的探棒并施加以下表2所列的相适合的力量检测6.1.2.1a)及b)中所描述的间隙及开口.
6.1.3边、点和角
可接触的区域内的边、点和角,必须符合图6a),图6b)或图6c)的最小半径的要求或如果厚度小于4 mm,至少要符合以下其中之一的要求:
须圆弧;或
应折弯,圆弧或螺旋形,如图6d);或
应使用塑胶涂物保护或其它适合的方法保护。
最小半径的要求不适用于小物件如栓、支架和收合钩.
可接触区域以外的,边点和角须圆弧且无毛刺.
6.1.4小物件
为了避免小物件的摄取和吸入,零件在没有压缩及无论从任何方向都不能完全装入
可接触区域内的不可分离的零件(也就是设计为不可移动的零件),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之一项要求:
a)零件须嵌入到小孩的牙齿或手指抓取不到的地方;或
b)当使用EN 71-1:1998中8.4.1.1和8.4.1.2节所描述的设备进行8.4.2.1节中第4,5,6及7段的扭力和拉力测试时,零件必须固定在产品上且不能分离;或
c)当使用EN 71-1:1998中8.4.1.1和8.4.1.2节所描述的设备进行8.4.2.1节中第4,5,6及7段的扭力和拉力测试时,被分离的任何零件,在没有压缩及无论从任何方向都不能完全装入如图7所示的小物件测试圆筒.
根据其它要求进行测试所分离的零件都不能完全装入小物件测试圆筒.
6.1.5机构零件的固定性
6.1.5.1要求
安全操作不可缺少的任何机构零件,当根据6.1.5.2节进行测试时,它将不能从正常的操作位置上移位或破裂.
注:此要求不适用于需要施力来操作的任何锁、连杆、停车装置和任何使用者操作的其它装置.
6.1.5.2测试
往任何如6.1.5.1节所述的车台机构零件的任何方向上施力90 N.
6.1.6绳子、细线和其它窄的布类
在提篮及座椅内用做束缚的绳子、细线和其它窄的布类,当施25 N力时其悬空长度
不能超过220 mm.
此要求不适用于束缚系统的悬空长度.
6.1.7提篮或座椅的内里
提篮或座椅的内里如使用塑胶材料,厚度最少要有0.2 mm.
提篮或座椅的内里如使用不加塑胶涂层的布类,其绷紧程序不能产生小孩窒息的危险.
(A3)6.1.8束缚小孩的纺织部件的附件
6.1.8.1要求
纺织部件的功能是束缚住小孩,在根据6.1.8.2测试时,测试球不能从车台上跌落.
此项需求仅适合于背靠和座椅角度可调到大于150度的带有车篷和伞盖的手推车.
6.1.8.2测试
放置座椅背靠到最倾斜位置.根据制造商的说明,把承载小孩的编织部件附上(包括车篷和伞盖的后部分).
在15°的斜台上,将车台固定在与水平面45°角的平面上,车台垂直(横向)放置于15°斜台上. (见图G)
图G
把车台横向放置于测试斜台上.
将测试球置于背靠和底座的结合点的中心,将斜台倾斜15度,让球自由滚动.
观察测试球是否会滚出车台(前轮抬起45度).
在15°斜台上掉转车台,重复上述程序.
将车台前轮抬起45度,把车台放置在水平面上重复上述程序. (A3)
6.2尺寸
6.2.1提篮的最小内部高度
6.2.1.1要求
提篮内部最小高度
a)内部长度800 mm的提篮:
在距离中心线至少170 mm的区域内,内部高度须大于150 mm;且在提篮侧面和尾端的其它点上的高度须大于100 mm.
b)提篮内部长度>800 mm:
在距离中心线至少180 mm的区域内,内部高度须不少于180 mm;且在提篮侧面和尾端的其它点上的高度须大于130 mm.
6.2.1.2测试方法
在测试荷重C上方40mm处量测内里的长度“D”.
提篮内部最小高度的量测应从如图8所示的放置在提篮底部边缘的横杆的最低边缘到放置在制造商供应的或建议的衬垫(21.2.4)上的测试荷重C的最低边缘.
图8:提篮内部最小高度的量测
尺寸以毫米制.
关键词
1.横悍的长度须大于提篮的宽度,横截面为25 × 25 mm及其重量为750克
2.衬垫
3.测试荷重C
6.2.2座椅背靠的角度和高度
6.2.2.1要求
座椅背靠的角度和长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背靠和座椅角度(如图9“α”)须大于100〓.
--背靠长度必须至少为380 mm.
座椅如符合ECE 44则不须符合以上要求.
关键词图9:背靠角度的测量
1.测试荷重B
2.角“α”
3.座椅框架
6.2.2.2背靠角度的量测
如果难测定背靠和座椅的角度,如吊袋式座椅,须使用以下方法:
为测定背靠和座椅的角度,把图10所示的装置放在座椅上并将荷重B放在图9所示的底板中央.
确保20 mm ×12 mm的可移动的挡块靠着座椅的前边缘并让倾斜板靠着背靠.量测底板和倾斜板之间的角度.
图10:背靠角度测量的装置
关键词
1底板
2枢轴孔:直径5mm,钢制枢轴栓直径为5mm ×长度60mm
3 30 mm ×12 mm的倾斜板:大于背靠高度
4可移动的挡块,用于吊袋式的座椅
6.2.2.3背靠高度的量测
为测定背靠的高度,量测背靠的顶部边缘至座椅和背靠的交接处之间的距离.如座椅和背靠交接不是很明显时,将图10所示的装置放在座椅上并将荷重B按图9所示放在底板中央.量测背靠顶部至座椅和背靠交接处之间的距离.
6.2.3适用车台的小孩的年龄:
6.2.3.1要求
适合从出生婴儿使用的车台,须包括以下装置:
a)符合该标准要求的提篮;或
b)符合提篮要求的座椅,座椅背靠角度(如图9中角”α”)按照6.2.3.2可调整到150°或更大;或
c)符合CEC44要求的适合从出生婴儿使用的任何座椅.
不符合b)或c)的要求的座椅须标上以下警告语:
“ WARNING : This seat is 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6 months”
(此座椅不适合6个月以下的小孩)
6.2.3.2量测
座椅背靠与座椅之间的角度须根据6.2.2.2节的方法使用图10所示的装置进行量测.
6.3提篮和座椅与车架的固定
6.3.1效能与强度
当根据14.2和18.2进行测试后,提篮或座椅不可脱离车架.
6.3.2提篮和座椅在车架上的安装
当提篮或座椅按制造说明固定在车架上时,这表明提篮或座椅已正确地放置并锁定在车架上.
(A2)6.3.3提篮或座椅的慢速释放.
慢速释放是为了避免小孩的重量反作用于提篮或座椅的分离及提篮或座椅的卡合,车台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要求:
a)释放把提篮或座椅与底座连接起来的固定装置的最小力应为50牛,或
b)至少要有两个连续的动作去释放提篮或座椅或固定装置,在执行第二个动作时必须维持第一个动作,或
c)至少要求两个同时独立的动作去释放提篮或座椅或固定装置;
d)要求两个独立的动作去释放提篮或座椅.
在产品内使用相关的荷重以检测这些要求.
6.4防滑
小孩站立平台的上表面的设计应采取防滑措施. (A2)
7.稳定性
7.1要求
当根据7.2.2.2,7.2.2.3,7.2.2.4或7.2.2.5节测试后,车台不得翻覆.测试时,任何提篮或座椅的附属部件都不得与车架分离.
(A2)带有平台的车台在根据7.2.2.6及17.2进行测试时,车台不得翻覆. (A2)
7.2测试
7.2.1设备
7.2.1.1可倾斜12?的测试平面,覆盖80号的砂纸.
7.2.1.2与车台轮轴高度一致的矩形挡块.
7.2.2程序
7.2.2.1车台的放置
把车台放置在倾斜角度为12?的测试平面上,不使用停车装置,首先面向前方,再面向后方,再把车台横向置于斜面上,每次测试时,让位于斜面较低位置上的轮子紧靠着档块(见图11).可旋转的轮子应旋转至最危险的位置.
稳定性测试
关键词
A.测试荷重A:9kg
B.测试荷重B:15kg
1.合格
2.不合格
(A2)三角型底座的轮式婴儿车侧面稳定性测试的放置应如下:
把车台放置在和水平面形成12°角的测试平面上,不使用刹车装置.
穿过前轮和小后轮连接点的线须与斜坡垂直.停止时的位置如图E所示.
可旋转轮子不可旋转的轮子
三角型车架的放置(A2)
7.2.2.2婴儿车的稳定性(适用承载一个小孩):
根据7.2.2.1节所述,把置有测试荷重A的婴儿车放置在测试平面上.
测试荷重须垂直于提篮内,并处于纵向与横向的中心位置.
如有必要,可用重量可忽略的楔块阻止测试荷重的移动.
7.2.2.3折叠式婴儿车的稳定性(适用承载一个小孩):
根据7.2.2.1节所述,把置有测试荷重B的折叠式婴儿车放置在测试平面上.如背靠与座椅之间的角度少于150?,测试期间,测试荷重B须与背靠完全接触 关键词
1.测试荷重B
2.背靠
3.座椅
4.重量可忽略的楔块
折叠式婴儿车(背靠与座椅角度小于150?)稳定性测试中测试荷重B的放置
关键词
1.测试荷重B
2.倾斜的背靠
3.座椅
4.座椅底面与背靠之间的连接处
5.重心
折叠式婴儿车(背靠与座椅角度等于或大于150?)稳定性测试中测试荷重B的放置
限制荷重在任何方向上的最大移动为50 mm,除了使用了腰带的上方.
每次在测试平面上的测试都须在车台的最危险状态下进行(见4.3).
如有必要,可用重量可忽略的楔块阻止测试荷重的移动.
7.2.2.4承载多个小孩的车台的稳定性:
如果婴儿车设计可承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荷重A,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并根据7.2.2.2节进行测试.
如果折叠式婴儿车设计可承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荷重B,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并根据7.2.2.3节进行测试.
如果车台设计可承载多个小孩,并且其车架既可配载提篮也可配载座椅,则此种结合须使用4.5.2.2及4.5.2.3节所述呎寸的测试荷重及其放置进行测试.测试的最危险位置的确立须涉及提篮及座椅的结合.
注:最危险的稳定条件将发生在车台上的荷重块少于总数量时.
如有必要,可用重量可忽略的楔块阻止测试荷重的移动.
车台在人行道上的稳定性:
根据7.2.2.2,7.2.2.3或7.2.2.4节放置荷重块.
让车台面向前方,把前轮放置在地面上,让其后轮放置在离地面高120mm的测试平面上。
关键词
1.测试荷重A或B
2.力量
3.测试平面图14:车台在人行道上的稳定性
在手把中心施50牛向下的力.如果是分开的手把,则用一个硬棒连接手把,并向硬棒中心施力.
(A2)7.2.2.6带有平台的折叠式婴儿车的稳定性
执行此测试时,折叠式婴儿车不应负重.
把测试负重G附在平台上使其处于最危险位置.测试块应和硬质条状物一起保持在平台上.
让车台直立于地面.
在手把中心施50牛力.对于分开的手把,则用一个硬棒连接手把,并向硬棒中心施力. (A2)
8.带旋转座椅的车台
8.1要求
带旋转座椅的车台至少须配有一个自动锁定装置以防止意外旋转.
根据8.2节进行测试时,在测试中测试荷重不得从座椅里掉落.
8.2测试方法
把测试荷重B放置在座椅上.如果车台设计可乘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测试荷重B,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
测试荷重块底座边缘须与座椅和背靠之间的连接线接触.此测试荷重除了正常操作安全带来束缚以外不必使用其它束缚.如果没有连接线,则测试荷重须放置在座椅中央.
释放锁定装置以允许任何转动,直到自动装置再次咬合.
9.手把强度
9.1要求
可折叠的或换向的手把或独立于车台其它部件的手把,当处于正常使用位置时手把或手把的部件可自动锁定.
根据9.2节进行测试后,手把或车台的任何部件都不得有结构的损坏,且车台仍须符合11.1节的要求.
(A2)使用转向手把的折叠式婴儿车通过9.3节测试后仍要符合此要求.
按9.3节进行测试后,转向手把或可调式手把不应释放或损坏. (A2)
(A3)当根据6.2.1.2测试时,假如小躯体探头能通过手把和提篮之间的空隙,头部模拟探头也应能通过.
此要求仅仅适合于提篮内部长度大于800毫米的车台.(见EN1888:2003的6.2.1.1节) (A3)
根据9.2节进行测试后,手把和车台的任何零件都不能破裂,且车台仍须符合11.1节的要求.
9.2测试
(A3)
9.2.1测试要求
a)小躯体测试探头(代表6-9月的婴儿)
探头由光滑硬质材料制成
a1
b
c
86mm
39mm
120mm
a1:胸腔深度
b:腿部间隙
c:臀部宽度
尺寸以毫米制
b)头部模拟探头(代表两到三岁的小孩)
探头由硬质光滑材料制成。
9.2.2测试程序
把车台放置在水平面上,且不使用停车装置.
放置稳定性测试(7.2)所使用的测试荷重.如果车台设计可乘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测试荷重,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
轮流抬起和放下手把以使后轮及前轮交替抬高(120±10)mm,测试从地面开始起计算并以控制的方式不停地放下手把.
以(15±2)/分的速度进行3000次该测试.
如果车台有可转换的装置或手把是可调节的,则须在最危险的状态下进行测试.
(A2)对于带平台的车台,把测试荷重G放置并固定在测试平台上,测试荷重G底部中心点应与平台的中心线相对应.
根据§9.2的测试不适用于带有两个轮子或一套轮子的婴儿手提篮(A2)
(A3)对于内部长度大于800mm的提篮,施加90的力检查小躯体探头是否能通过手把与提篮之间的间隙,
沿着手柄的方向施加不超过5N的力,检查头部模拟探头能否通过开口. (A3)
(A2)9.3手把的动态抵抗力测试
车台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固定:当操作把手时车台上的任何部位不会受到任何外力和移动影响,所有锁定装置都应被锁上.
在离手把中央200mm处系牢一根钢索,如果是分开的手把则须分别都系上.让钢索通过滑轮以便在90°折叠方向上施力.把测试荷重B系在钢索上并允许它自由垂下
允许荷重块达到均衡状态.
把荷重块提高到100mm处并让它自由落下.
把钢索系在手把的另一端或另一个独立的手把上再重复进行测试.
转换手把并重复以上程序. (A2)
10.停车装置
10.1要求
车台须配有一个停车装置,此机构要能让使用者站在手把附近可以操作.
如果停车装置的操作机构在可接触的区域内,须设计成不能让小孩操作.根据10.2.6进行测试时,车台的最大移动距离为90mm.
根据10.2.3,10.2.4和10.2.5节进行测试时,车台最少应在斜面上保持静止1分钟.
停车装置在进行17.3节测试之前或之后都须进行10.2节测试.如适用,摩擦条件(10.2.7)须在完成17.3节测试后进行测试.
注意:由于停车装置和车台间的相互作用,以及悬挂和结构的调整,轮子在斜面上会产生最初的移动.在本测试中可忽略该移动.
(A2)当使用者在行走的时候须能操作刹车装置.
当刹车及停车装置属于同一机械时,刹车装置的操作应有别于停车装置的操作.刹车动作不应对停车装置起作用.
此平台不应妨碍停止装置的易操作部份.
在斜坡上面的不同测试,其具体指示如下:
对于带有平台的车台,当车台固定在斜坡上,执行测试时须把测试荷重G按§9.2所述放在平台上与地面最垂直的位置上.
应有一链状环或柄状条可防止小孩的平台上轻易地滑出来. (A2)
10.2测试程序:
(A2)带有轮子的手提篮的§10.2停止装置测试应使用§ 4.5.2.4中所描述的E荷重块进行测试. (A2)
10.2.1设备
10.2.1.1可倾斜9(+0.5/-0)?的测试平面,覆盖80号的砂纸.
10.2.1.2与轮轴高度一致的矩形挡块.
10.2.2一般测试条件
在执行测试前,操作停车装置200次.
把测试荷重A放置在提篮的中央,或把测试荷重B尽量放置在座椅的后部并处于最直立位置.如果车台设计可乘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合适的测试荷重,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应在置物篮中央放置附加测试荷重(见4.3).可用重量可忽略的包装物固定测试荷重或附加荷重以阻止其移动.
如果每个轮子或轮组上有独立分开的停车装置,则车台应针对一个停车装置进行测试.
如果车台装有换向手把且每个轮子或轮组上有独立分开的停车装置,则须在手把同端提供停车装置且须对提供给面对手把的轮子或轮组上的停车装置进行测试.
10.2.3车台在斜面上朝上
把待测车台放置在如10.2.1.1所述的测试倾斜面上朝上.闭合停车装置.
如果车台装有可旋转的轮子:
则须开启手把对面的轮子并把它置于车台运行时所面对的正常位置;且
应锁上手把末端的可锁定的旋转轮子.
10.2.4车台在斜面上朝下
让车台朝下,再重复10.2.3节测试.
10.2.5车台垂直于斜面
把车台放置在如10.2.1.1所述的测试平面上.确保车台与测试平面的倾斜方向成90°角.闭合停车装置.
如果车台装有可旋转的轮子:
则须开启手把对面的轮子并把它置于与轻台运行时所面对的正常位置成90°角处;且应锁上手把末端的可锁定的旋转轮子.
10.2.6轮子的移动测试
把待测车台放置在如10.2.1.1所述的测试倾斜面上朝上.闭合停车装置.让车台达到平衡状态.
使用一个矩形挡块,并画一条垂直于倾斜面的线以标记向着坡下的轮子的位置.然后移开挡块.停车装置不直接作用在轮胎上的车台,用手稳定车台同时释放停车装置.允许车台沿斜面往下移动以使停车装置在下一个位置上闭合.
使用一个矩形挡块,并画一条垂直于倾斜面的线以标记向着坡下的轮子的位置.量测两条线之间的距离.
10.2.7磨损条件作用
此磨损条件作用仅可在装有在轮胎上操作的停车装置的车台上执行并且须在停车装置有在操作的情况下进行.
此测试须安排在路况测试(17.2)后进行.
此磨损条件作用须在一个滚筒上进行,其表面的运转速度为(5±0.1)km/h.滚筒上覆盖80度砂纸及如图16所示的12mm高的凸轮障碍物.每次测试都须使用新砂纸.
关键词
1车台
2凸轮障碍
3 80度的砂纸图16—磨损条件作用
把测试荷重A放置并固定在提篮底部或把测试荷重B放置并固定在座椅里.如果车台设计可乘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合适的测试荷重,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
此磨损条件作用须通过100 000次凸轮障碍.每个凸轮障碍之间的距离应为(400+40-0)mm.
如果有两种可转换的功能,则测试须在每种功能上各执行50 000次.
11.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
11.1要求
锁定装置是为了防止当小孩在车台里以及把小孩放进和抱出车台过程中车台的折叠.折叠机构的锁定装置应设置为一个单独的动作不可同时操作一个以上的锁定装置.
为避免大人不小心操作或小孩操作引起的危险,至少应有2个锁定装置,要释放锁定装置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要求:
针对两个分开的部件执行两个分开的动作;或
2个连续的动作.在执行第二个动作时,须维持第一个动作.
为避免由于不完整配置所产生的危险,至少要有一个锁定装置能自动咬合.
如果锁定装置被释放,其相继的折叠经过应符合6.1.1,6.1.2和6.1.3节的要求.
当根据11.2进行测试时,任何相继的折叠经过须符合6.1.1.6.1.2及6.1.3节的要求.车台不可折叠且锁定装置不可松开.
当根据:手把强度测试(9.2),路况测试(17.2),以及动态强度测试(18.2)时,车台不可折叠且锁定装置不可松开.
11.2测试
按10.2.2所述把测试荷重A放置在提篮里或把测试荷重B放置在座椅里.如果车台设计可乘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合适的测试荷重,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
固定车台,但不妨碍其折叠.
让所有锁定装置都咬合,往折叠方向施200 N力到手把中央,并维持5秒.
如果是分开的手把,则分别往两个单独的手把施力.
注:当往车台上放置测试荷重或施力200 N时,可能会导致车台在测试中自动再咬合.如果有产生自动再咬合,则像已达到要求那样停止该测试.
如可能,每个锁定装置须分别进行测试.
12.带提把的提篮纵向稳定性
12.1要求
当根据12.2节进行测试时,提篮的最大倾斜角度为10?.
12.2测试
把测试荷重A放置在提篮几何中心上.如果车台设计可乘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合适的测试荷重,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如有必要,可用可忽略重量的合宜的工具来限制测试荷重的移动.
如果提篮上有帆盖,则须把它放到收合位置.
如果提篮带有硬质手把,用两根宽20mm且相同长度的织带分别附在手把上以形成一个织带环.
用一个横截面为40 mm ×40 mm,外半径大约为5mm的金属棒通过手把或织带环悬挂起提篮.
如果提篮有横向手把,则用金属棒通过手把悬挂起提篮,手把须垂直于金属棒.
13提篮和可分离座椅的手把和手把固定点
13.1要求
手把固定点或顶部固定装置须至少位于从提篮底部外侧量测到的提篮高度的3/4处.
当根据13.2节进行测试时,提篮或可分离座椅的提把的固定点不得破裂或被拉出来.
须维持固定点的完整性.
当根据13.2节进行测试时,提篮或可分离的座椅任何部件或手把或固定点不得有扭曲或破损.
13.2测试
13.2.1提篮
把测试荷重C放置在提篮的几何中心上.
把重38kg的荷重放在提篮里,或如果设计可乘载多个小孩,则在每个位置各放36kg.按12.2节所述从手把处吊起提篮30分钟.
13.2.2可分离的座椅
把重38kg的荷重放在座椅里,或如果设计可乘载多个小孩,则在每个位置各放36kg.按12.2节所述从手把处吊起座椅30分钟.
14.提篮或座椅的固定装置的强度和耐久性
14.1要求
当根据14.2节进行测试后,把提篮或座椅固定在车架上的装置不得破裂,松脱或在测试中或测试后不得有任何破损.
14.2测试
把提篮或座椅装在车架上.操作把提篮或座椅固定在车架上的固定装置200次.
把荷重块A放在提篮底部或0类汽车座椅里或把B荷重块放在座椅里或把F荷重块放在0+类汽车座椅里并把它固定在中心位置上.
如果车台设计可乘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测试荷重,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
由轮子或轮轴把车台固定在一个硬质平台上,此平台能围绕与地面平行的轴旋转.
慢慢地把附有测试荷重的车台按顺时针及逆时针方向各旋转100?,以使固定装置把测试荷重传送到车架上(见图17).
图17:提篮固定装置的耐久性和强度测试
(A1)
15束缚系统及扣具
15.1一般性(A2)
因汽车座椅符合ECE的要求,则在15.2中不提供束缚系统的要求.
15.2要求
15.2. 1束缚系统
座位应当与束缚系统永久固定,包括束缚乘坐区的跨带在内.
跨带应与其它束缚系统装置结合使用.
束缚系统应可调节的.
腰带和胯带的宽度至少为20mm,肩带宽度至少为15mm;
当按照15.3.1,进行测试时,测试荷重块D不应当完全从束缚系统当中跌落出来.注意,任何测试荷重块D的部份运动不认为是失败.
当按照15.3.2,进行测试时,束缚系统的附加装置不应当破裂,变形,变松动,撕破/分离并且座位保持在原位且功能无永久破坏.
在任何方向上根据15.3.3进行测试时,按扣(公扣)不应释放且不被破坏而削弱它们的正常操作及功能.
当按照15.3.4进行测试时,调节器最大滑动距离不应超过20mm.
15.2.2安全带固定点
座位和提篮内部长度超过800 mm (见6.2.1)应当在小孩乘坐区域装两个固定点.该固定点应位于座身底部区域的每一边,见图B所示区域.
关键词
1)离车体底部的帆盖末端245 mm处
2)底部中点
3) "D"环(两者中的一个)
当按照15.2.5进行测试时,安全带固定点不应当破裂,变形,变松动,撕破/分离并且座椅应保持在原来的位置上且功能无永久破坏.
15.3测试
15.3.1束缚系统的有效性
一开始,用225mm轴对着背靠将测试荷重块D放置在位置上并根据制造商的说明书要求,将座椅调整到最垂直位置.
把腰带紧固在测试荷重块D的躯杆上,以免有任何松弛,并且要把腰带放置在腿根上面.如果跨带可以调节的话,调节使其不可有松动,且腰带仍要与测试荷重D的腰带标识线对齐.束缚系统的肩带可置于座椅背部扣眼位置,肩带应置于最高位置(为容纳较大的小孩).当安装好肩带后,将用硬质光滑材料制成的30 mm的立方体的隔板块放到测试荷重块的肩上.调节肩带以免滑脱.然后拿走隔板块.
车台应可向顺方向和逆方向以(4±0.5)RPM的速度旋转360°.
将车台向顺方向旋转360°.如果必要的话,在不改变束缚系统调节器的情况下重新放置测试荷重块D在其初始位置.将车台向逆方向旋转360°.如果必要的话,在不改变束缚系统调节器的情况下重新放置测试荷重块D在其初始位置.顺方向旋转和逆方向旋转各重复三次.若需要的话,每个旋转之后都须重新放置测试荷重块D在其初始位置.
15.3.2束缚系统与座椅的固定
从最不利的方向逐渐施加(150 ± 2) N的力在每个束缚系统固定点上,并维持1分钟.
如果多条带子固定在同一位置上或其半径为20 mm,则(150 ± 2) N应当同时施加在每条带子上.
15.3.3扣具的强度
将200N的力逐渐施加到扣具的每端带子上,并维持一分钟.
15.3.4调整系统的有效性
依照制造商的操作说明将长度约为125mm的束缚系统(安全带)装到调节系统任何能有效使用的一边(正常使用的位置)上.将带子的其中一端用钳子夹住,另外一端固定到测力计的夹头上,两夹头之间的距离为200mm.在靠近夹头的边缘画记号于带子两端,以(500 ± 10) mm/min的速度拉动夹头直到两夹头距离减少到150mm,让测试样品逐渐承受拉力直到100N就停止,再回复两夹头间的距离到150mm,如此重复测试10次.以最初所做的记号为准,测量两个夹头间的距离,此呎寸与原始呎寸200mm之间的差异就是束缚系统(安全带)滑动的距离.
15.3.5安全带固定点强度
从最不利的方向逐渐施(150 ±2) N力在安全带的每个固定点上,并维持1分钟.如果在同一位置上有超过一个以上的固定点或其半径在20mm范围内,则将150 ±2力同时施加到每个安全扣固定点上. (A1)
16轮子的强度
16.1要求
根据16.2节进行测试后,可拆卸的或固定的轮子必须保持固定在轮轴上,不能变形且轮组必须功能正常.
16.2测试
如果轮子可拆卸的,则每种轮子的组装都须进行测试.
如适用,测试开始前,轮子须执行200次拆装.
把轮子和轴放置在固定装置上.
往轮子从轮轴上拆卸的方向逐渐施200N力并维持该力(2±0.1)分钟.
17路况测试
17.1要求
当根据17.3节进行测试时,车台不能有任何破坏而影响安全性.根据4.2节中的测试顺序进行检测.
(A2)把提篮或座椅与底座连接的装置在测试中或测试后不得有分开,松动或破损. (A2)
17.2测试设备:
设备表面应有如图18和19中所示的A,B型两个障碍物.
应把障碍物放置在如图20所示运转系统上,以便车台各边的轮子可交替抬起.
测试设备应包括2个独立的关节手臂,该手臂在车台平面上能相互独立移动.该手臂须能调节以横跨测试设备的宽度以使其适合不同型号和呎寸的产品(见附件A ).
关键词
1半径81, 25mm
关键词
1前轮
2后轮
3中心线
4一次循环的长度
5.障碍物的移动方向图20—路况测试的安排
(A2)对于带有平台的车台,把两个重10kg的圆柱形测试块均衡地固定在平台中心线的两边.
带有轮子的婴儿手提篮,根据17.2进行的路况测试应使用§ 4.5.2.4所述的测试荷重.
循环的次数为:36000(A2)
17.3测试
应把车台放置在运输系统上并让其手把可附在独立的关节手臂上.手把附在关节手臂上时不应被限制或控制其自由移动.如果多于两个手把,应把最外面的那对手把附在关节手臂上.(见附件A).
把测试荷重A和/或B固定在车台上.把测试荷重A放置在提篮里,让其300mm的轴位于提篮的底部的几何中心上.把座椅上的背靠调节到最直立的位置.把测试荷重B放置在两个安全带固定点中央并紧靠着背靠.用安全带环绕住测试荷重固定点使其固定在车台上的附着点上并限制其任何方向的移动距离在50mm内.
为确保车台保持在运输系统的中央,铡面松紧带应附着车台的前腿及侧边和/或测试的前部.
车台须以5km/h ±0.1km/h的速度通过图20所示的表面结构72000次.
如果车台可转换,则在每种功能上分别进行相等数量的测试,总达72000次.
如果车台配有乘载额外重量的置物篮,测试时应根据供应商说明书放尽可能重的荷重于篮子中央,但无论如何,置物篮中的荷重至少应为2kg.
18.车台冲击强度
18.1要求
当根据18.2节进行测试时,车台不能有任何破坏而影响安全性.根据4.2节中的测试程序进行检测.
当根据18.2节在每个方向上进行测试后,提篮或座椅在车架上的位移不得超过10mm.
18.2测试
把测试荷重A放置在提篮的几何中心上或把测试荷重B放置在座椅上,并用束缚系统固定住.如果车台设计可乘载多个小孩,则使用多个合适的测试荷重,在每个小孩乘坐区域各放置一个.
如果车台上有置物篮或类似设计以乘载额外重量,测试须在放置了制造商说明书所规定的荷重的情况下进行,但无论如何,置物篮中的荷重至少应为2kg.测试荷重须位于提篮中央.
放置好车台.释放车台允许其沿着斜面滑下,撞击至少与车台轮轴高度一致的硬质钢制挡块.
执行该测试10次,检测提篮或座椅的位移.
如果提篮或座椅有移动,在从后向进行测试前把提篮或座椅放回到初始位置.
让车台面向相反方向再重复该测试并检测提篮或座椅的位移.
(A2)在平台上放入和条款17相同的测试荷重并根据18.2所述进行测试.
所述的测试不适用于带有两个或一套轮子的婴儿手提篮. (A2)
注:测试期间须防止车台的翻覆.
关键词
坚硬且平坦的测试平面
钢制的挡块
轮轴的最小高度
19.标示的耐久性
任何永久性标签都须使用湿布摩擦20秒钟.
摩擦后内文仍须清晰可见.
20.塑料包装袋
软质塑料包装袋的开口周长大于380 mm,其平均厚度须大于0.038 mm.不能用细绳或线封住幵口.平均厚度的测定须量测样品对角线上的10个点取其平均值.
该厚度要求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收缩膜包装,当使用者打开此类包装通常会被损坏;
b)有孔的包装袋,可以让小孩呼吸,且不会致使真空膜黏住小孩的脸部,为了符合此要求在30mm*30mm区域内,必须至少有一个1%面积的孔.
任何被使用的包装袋都应显著标有以下内容:
WARNING : Keep covering away from children to avoid suffocation
为避免窒息,请将包装袋远离小孩.
21.产品资讯
21.1一般性
须提供产品资讯以减少使用车台时所发生的可预见的危险.
警告语句的字体高度至小为10号字.“WARNING”须为大写字母标示.
(A2)打气胎的最大压力应标示在轮胎上或包含在使用说明里. (A2)
21.2产品的标示
车台上须至少清楚、可见和永久的标注以下内容:
21.2.1每个车台都须标注制造商、进口商或销售商的名称或商标.如果车台有可单独
销售的零件如车架和提篮或座椅,则每个零件都须标注此内容.
21.2.2每个车台都须标注型号或序列号.如果车台有可单独销售的零件如车架和提篮或座椅,则每个零件都须标注此内容.
21.2.3每个车台都须标有如下警语:
WARNING: It may be dangerous to leave your unattended.
(留小孩没人照顾可能产生危险)
这句警语在使用车台时须可以看见.
21.2.4提篮须有一个标签陈述如下:
WARNING: Do not add a mattress thicker than“x”mm
(不可加厚于“x”mm的衬垫.)
“x”是由制造商来定议以确保符合内部最小高度的要求(见6.2.1).
21.2.5内部高度大于800mm的提篮,如6.2.1 b)所述,须有如下警语:
WARNING Use a safety harness as soon as your child can sit unaided.
(小孩一能自己坐立就使用安全带.)
21.2.6带固定座椅的折叠式婴儿车,如果其背靠与座椅之间的角度等于或大于150?(见6.2.3.1),须有一标签陈述如下:
WARNING This seat is 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6 months.
(此座椅不适用于6个月以下的小孩.)
21.2.7陈述此欧规的标准号码及日期
21.3购买资讯
以下的资讯必须清楚地出现于销售的位置:
21.3.1适用此车台的小孩的年龄和重量(15kg以内),以及其他特定的使用条件.
21.3.2说明: “适用此车台的小孩的最小年龄(用月份或年份表示)到(最大重量,15kg).”
(A2)21.3.3警语
WARNING : This product is not suitable for running or skating.
(此产品不适用于跑步或滑冰中.) (A2)
21.4使用说明书
应提供有关安全使用车台的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至少须包含以下内容:
21.4.1 The instruction: “Read these instructions carefully before use and keep them for future reference. Your child's safety may be affected if you do not follow these instruction ”
(说明:使用车台前先仔细阅读说明书且须保存起来供将来参考.如果不遵循此说明书,可能会影响到小孩的安全.)
21.4.2标注制造商,进口商或销售商的名称或商标.
21.4.3 The instruction(s): “This vehicle is intended for children of up to (minimum age, in months or years) and/or (maximum weight, in kilograms)”
说明:“适用此车台的小孩的最小年龄(用月份或年份表示)和/或(最大重量,15kg)”
21.4.4警语:
WARNING It may be dangerous to leave your unattended.
(留小孩无人照顾可能产生危险).
21.4.5如适用,须提供原始装配说明.
21.4.6如适用,须陈述车架和提篮和/或座椅的适合性.
21.4.7如适用,须伴随以下警语给出折叠和展开的说明:
WARNING Ensure that all the locking devices are engaged before use.
(使用前须确保所有锁定装置咬合.)
21.4.8警语:
WARNING Do not add a mattress thicker than“x”mm.(不可加厚于“x”mm的床垫)
21.4.9警语:
WARNING Use a safety harness as soon as your child can sit unaided.
(小孩一能自己坐立就使用安全带.)
21.4.10警语:
WARNING This seat is 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6 months
(此座椅不适用于6个月以下的小孩)
21.4.11车台所有功能的说明(如座椅的倾斜).
21.4.12如果车台设计为为乘载多个小孩,须说明在小孩乘座和不乘座时停车装置都须保护咬合.
21.4.13如果车台上附有乘载附加物的附属件,须详细说明允许乘载的最大重量.
21.4.14日常性检查、维护和清洗的说明.
21.4.15陈述车台设计适用承载多少个小孩.
任何附加的座椅都须清楚地指明适用的特定车架.
21.4.16不可使用未经制造商认可的附属件,其警语如下:
WARNING Any load attached to the handle affects the stability of the vehicle.
(任何附加在手把上重量会影响车台的稳定性.)
21.4.17操作停车装置的说明.
.21.4.18腰带和胯带的使用和调整说明,警语如下:
WARNING Always use the crotch straps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waist belt.
(胯带总须和腰带结合使用.)
21.4.19安全带固定点和任何整套安全带的使用说明.
21.4.20警语:
WARNING Check that the pram body or seat unit attachment devices are correctly engaged. (检查提篮或座椅是否被正确咬合.)
21.4.22任何安全使用的其它资讯.
(A2)21.4.23 Instruction concerning safe use of the platform shall be provided : - weight (up to 20 kg)关于安全使用的说明须包括平台-重量(20kg以内) (A2)
22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除了包含EN/ISO/IEC 17025所要求的资讯外,至少还应包含以下资讯:
a)如适用,描述部件、附件的运输条件;
b)测试条件(如:附件,附件的调节,等);
c)如此欧洲标准所指定的测试结果;
d)与此欧洲标准一致的陈述;
d)与此欧洲标准相偏差的细节.
张洁洁 2014年进入英瑞德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销售顾问。
精通各类检测认证标准,服务过上千家企业。 联系方式:13530187509(微信同号) 座机:86-755-36626058 传真:0755-22639141
邮箱:kefu@yingruide.com.cn
地址:中国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侨鸿盛文化创意园A栋写字楼218
扫一扫加顾问微信